1% 财富税等于 20% 所得税?Paul Graham 的换算公式
文章摘要
Paul Graham 在这篇短文里提出一个核心观点:政客们在谈论「区区 1%」的财富税(wealth tax)时,根本没意识到它在数学上等价于一笔巨大的所得税(income tax)加征。他给出的换算方法是:要在财富税率与所得税率之间转换,需要除以资本的回报率(rate of return on capital)。若假设无风险回报率为 5%,那么换算系数就是 20——也就是说,每 1% 的财富税大约等于 20% 的所得税。
他用一个 100 美元的例子说明:假设回报率 5%,所得税路径下你拿到 5 美元收益、缴 20% 税(1 美元),净得 4 美元;财富税路径下同样拿到 5 美元收益,但对本金缴 1% 财富税(1 美元),同样净得 4 美元——两条路径结果一致,都剩 104 美元。
为了凸显政策含义,他对比了真实税率:丹麦最高边际所得税率为 60.5%,美国联邦最高税率 37%,加上州税(中位数如俄克拉荷马的 4.75%)后约 61.75%。Graham 据此论证:一个州若再叠加 1% 的财富税,将造就全球前所未有的税负水平,而政客们却轻描淡写地讨论它,只因缺乏这层数学理解。
HN 评论精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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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yandrake:直指 Graham 公式的前提缺陷——这套换算只对「收入全部来自财富、而非劳动」的人成立。对一个没有储蓄、收入完全来自劳动的人来说,任何 N% 的财富税都等于 0% 所得税。这是一种「狡猾」的论证方式,让财富税显得像所得税大涨一样普遍不受欢迎,但其实只对那些坐拥大量投资、工资收入相对很小的人群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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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istairSH:讽刺「亿万富翁 Paul」回避了一个事实——富人常常根本不缴所得税,并附上 ProPublica 关于 IRS 机密档案的报道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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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theus28:认为直接换算两者是「不诚实」的。所得税不触及未实现的资本利得(富人正是把大部分「收入」藏在这里),而财富税即便没有起征点也不影响那些穷到没有任何储蓄的人。这个换算只对「收入全部被储蓄并再投资」的情况成立,而大多数人根本做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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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voc:认为整个帖子的「寻求等价」前提就是错的。对多数人而言收入是出售时间换来的,完全不可规模化,只有来自财富的收入才可以。社会问题恰恰是那一小撮拥有自我强化、失控级别财富的人,对付他们需要比这种「荒谬等价」更激进的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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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kedBear:指出财富税与所得税最大的区别不在数字,而在于财富税需要对账面收益进行某种「变现确认」,而超级富豪通常竭力避免这一点,因为他们的财富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一个「大家心照不宣的虚构」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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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yozi:提出财富税(部分)目的本就是抵消富人惯常逃避所得税的现实,因此即便接受这个简化换算,也不是把他们从 40% 推到 60% 档,而更像是从 <10% 推到 <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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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ssenes:提供了一个相关算法——把你的年薪除以 0.05(或乘以 20),就能算出「你的可雇佣性」相当于多少净资产。对多数人而言,赚钱能力才是其最大的资产,这也解释了为何白手起家积累代际财富如此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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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thanatos:反驳 Graham「没有政客会提议加 20% 所得税」的说法——80 年代最高税率曾达 70%,所以 61% 还远低于历史高点,他本人完全愿意就此辩论;Graham 把这事说成无可争辩,站不住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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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dpm:提出诚实疑问——是否真有人提议在现有所得税之上叠加财富税、且针对那些真正缴大额所得税的人?以贝佐斯为例,他几乎不按普通所得税率缴税,而是缴最高 20% 的资本利得税,因此这套论证的现实意义存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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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ny69:认为财富税极不实际,真正需要的是「极高且无法规避的遗产税」,比如在一定免税额之上征收 8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