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尼再次删除用户“已购”电影
文章摘要
(注:Techdirt 原文抓取被 403 拦截,本文事实依据来自可核实的公开报道与 HN 讨论。)
索尼再一次从 PlayStation 用户的账户中删除他们”买过”的电影。这次的导火索是索尼与发行商 StudioCanal 的内容授权协议到期: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多达 551 部影片与剧集将从用户已购买的 PlayStation 视频库中被移除。索尼在通知中写道:”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,由于我们的内容授权协议,你将无法再访问此前购买的 StudioCanal 内容,它将从你的视频库中移除。”公司既没有为此道歉,也没有向受影响的账户提供任何退款。
这并非孤例,而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。2022 年,同样因与 StudioCanal 的”授权关系变化”,德国和奥地利用户的数百部已购电影从 PS 账户中消失;2023 年,与探索频道(Discovery)授权协议到期,又导致数百部已购剧集被删除。文章(及围绕它的讨论)的核心论点是:所谓”购买”数字商品其实是一场语义骗局——用户以为自己买下了”一件东西”,几个月甚至几年后才发现,买到的只是观看另一件东西的许可,而这份许可完全悬于收钱那家公司的一念之间。当授权到期,用户付过的钱就凭空蒸发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4K 蓝光实体碟片近年重新受到追捧——在授权游戏面前,实体媒介反而成了唯一真正”拥有”的方式。值得一提的是,索尼近期还宣布终止 PlayStation 光盘业务,令这种”只租不卖”的趋势更显讽刺。
HN 评论精华
-
qingcharles:指出了本案最相关的法律进展——加州 AB 2426 法案已于 2025 年 1 月生效,明确禁止商家在提供可撤销许可时使用”buy(购买)”“own(拥有)”“keep(保留)”等字眼。索尼这种做法正是该法要打击的对象。
-
cogman10:从执法角度分析,认为美国 FTC 完全可以援引其”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(UDAP)”的权限。他逐条论证索尼的删除行为满足三项要件:造成实质性消费者损害、消费者无法合理规避、且没有可抵消的正当收益。
-
Nevermark:从合同公平的角度切入,主张任何撤销都必须附带全额退款才对得起这笔交易。他强调在没有清晰定义的情况下使用”购买”字样本身就是一种”暗黑模式(dark pattern)”,单方面作废却不补偿违背了基本的合同精神。
-
reilly3000:观点更激进,认为用”购买”按钮来出售临时许可本质上就是欺骗,理应被立法禁止,商家应老老实实使用”许可(license)”或”租赁(lease)”这样的透明措辞。
-
Reason077:提供了正面对照案例——谷歌 Stadia 关停时为所有购买自动退款,与索尼的做法形成鲜明反差;他进而质疑索尼此举是否已构成集体诉讼的理由。
-
aeturnum / jjav:代表”回归实体/DRM-free”的一派。aeturnum 主张数字所有权就该像实体媒介一样——公司交付文件、用户永久持有,而不是把它变成一份可随时中断的服务义务。jjav 则把这类删除类比为盗窃,认为已购数字商品应享有与实体商品同等的保护,并建议干脆去买实体碟或无 DRM 版本。